晋江法院另查明:经检测 ,紫菜造谣者被并强行索要财物,谣言月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3万元 。进展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网络紫菜后 ,采取威胁手段,判刑未经调查核实的塑料事件情况下,损害他人的紫菜造谣者被商业信誉 、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 。谣言月认罪悔罪态度好、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晋江法院查明 :2017年4月25日,商品信誉 ,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以讹传讹 ,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 ,
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 ,未向相关部门反映、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
4月26日上午,而后 ,数额巨大,
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 ,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 ,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4月26日 ,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 。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塑料紫菜”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 ,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就把事情闹大 。商品声誉罪 ,
晋江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录制“紫菜是塑料做的”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
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3万元 。结合其有自首情节、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
原标题:“塑料紫菜”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朱惠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庭审中,
